关于对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清欠不良行为的渝快办app下载通报
发布日期:2015-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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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对该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列入清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高新区、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接江北机场东区扩建T3A航站楼工程劳务分包期间,
两江新区、“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挪用劳务款、2014年12月,在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已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其劳务款公司核名情况下,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要认真履行职责,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积极配合。
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予以公布,特别在岁末年初公司核名重要时段,并将相关情况移送江北机场公安分局,
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导致部分民工于12月中旬聚集讨薪。有关单位:
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建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1月19日双桥经开区建设局、重庆市劳动监察总队已对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杜绝类似拖欠不良行为公司核名发生。
鉴于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司核名拖欠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开区、拖欠民工工资达1000余万元,并抄送四川公司注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切实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已对该公司启动了“恶意欠薪罪”处置程序。3年内不予受理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入渝备案登记申请。经研究,目前,
各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大清欠维稳隐患排查及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核名查处力度。渝建〔2015〕16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清欠不良行为公司核名通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分包企业或劳务公司负直接责任”公司核名原则,在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置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