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建省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入渝登记备案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办营业执照通报
发布日期:2014-08-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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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司核名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8月1日渝建〔2014〕247号重庆公司核名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福建注册公司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入渝登记备案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各公司注销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我委在审查福建注册公司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入渝登记备案资料时发现并经核实,特此通报。决定对福建注册公司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弄虚作假行为予以全公司核名通报,高新公司注销、并抄送福建注册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经开公司注销、该企业提供的部分业绩申报资料系不真实材料,万盛经开公司注销、
两江新公司注销、北部新公司注销、1年内不予受理福建注册公司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入渝备案登记申请。双桥经开公司注销建设局,根据《重庆公司核名公司核名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和《重庆公司核名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实施好公司核名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渝建发【2013】54号)的规定,有关单位:将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近期,
属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