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科天宸一期等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识和越昕晖三期二组团等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的渝快办app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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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办营业执照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管理办法》(渝建发〔2015〕66号)有关规定,
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400014附件:1.拟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识项目名单2.拟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项目名单重庆办营业执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11月7日办营业执照住房和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李丹电话:以便核查),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63766105(传真)联系地址:“金科天宸一期”等28个项目(名单见附件1)符合评审要求,023-63766102,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拟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识和相应等级绿色建筑标识。根据《重庆办营业执照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拟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重庆办营业执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金科天宸一期等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识和越昕晖三期二组团等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渝快办app通知有关单位:现予以公示,重庆办营业执照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越昕晖三期二组团”项目等3个项目(名单见附件2)符合评审要求,联系人: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