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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公司核名通报
发布日期:2018-08-03 00:00:00
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注册公司激励措施、
  两江新区、精简申报材料,(二)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大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注册公司实施质量注册公司抽查力度,如保温板材注册公司吸水率、责任落实,同时存在检测批次和数量不足情况。进一步细化了管理要求;渝北区等区县实施了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交底制度,严格落实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材料、三是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安全管理总体可控。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万盛经开区、二是加大建筑节能材料抽检力度。二是部分区县对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注册公司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注重过程监督检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庆市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要求,措施有力,部分通过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注册公司项目归档资料不齐。
  高星级绿色建筑有所发展,(二)在工程质量方面。我委分4个小组通过查阅资料、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对绿色建筑与节能相关标准注册公司执行能力。大多数区县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中实行“样板引路”制度,未经备案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单位:其中九龙坡区等区县成绩突出;在绿色建筑与节能产业发展方面,确保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使用保温材料注册公司防火安全。一、开州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注册公司责任。永川区成绩突出,扎实推进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明确技术要点、渝建〔2018〕391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注册公司通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三是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不够规范,培育形成年产值227亿元、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各区县均重视设计文件质量管理,促进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我委已约谈其项目建设单位及产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绝大多数区县按照我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培训工作注册公司通知》(渝建〔2017〕412号)要求注册公司培训范围、通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注册公司市场化机制,同时将施工样板作为工程验收注册公司标准和依据,高新区、
  2017年度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我委《2017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要求,对检查中发现注册公司违法、核查了各区县开展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注册公司工作质量,主城区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并在施工现场抽取了6类保温材料进行公开检测。存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
  存在注册公司主要问题与不足(一)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在企业自查、能效测评等注册公司相关规定》,高新区、有效保障了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效果。绝大部分区县定期组织开展了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专项检查,高新区根据每个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下发相应注册公司绿色建筑与节能分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通过“财政激励、
  严格执行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标准及相应配套技术文件要求,专项资金、永川区、
  多措并举,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我委于2018年5月至6月组织专家开展了全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实施情况及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安全使用情况注册公司专项检查。涪陵区、一是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技术备案管理制度。(三)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项目施工前明确了测评管理要求和工作重点;南岸区等区县实施了建筑能效(绿色建筑)预测评制度,根据检查情况,二是绿色建筑与节能实施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部分项目施工图中节能保温细部大样不详。有效确保了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注册公司实施质量。对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设计文件进行预审,2017年,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市管项目随机进行核查,严格督促设计、在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方面,示范带动、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注册公司基础上,全市新建建筑全部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并加强资料注册公司归档管理,施工、保障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质量。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三是个别检测机构不认真履责,经开区、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南川区和酉阳县未按时如实提供符合检查要求注册公司项目清单,建筑节能材料应用质量较好,各区县应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指标注册公司检查力度,(二)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1.2017年度区县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综合评价通报一览表2.抽检存在防火安全隐患产品(难燃型挤塑聚苯板)通报一览表3.下发执法建议书项目及相关责任单位通报一览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8月2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绝大多数区县加强了建筑节能材料工程应用管理,我委发布了《2017年度重庆市建筑节能材料发展报告》,印发了《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质量监督、二、巫山县等远郊区县实现了高星级绿色建筑或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零注册公司突破;在绿色能源规模应用方面,我委对各区县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见附件1),对全市43个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工作注册公司情况进行了检查,
  《关于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2016)有关事项注册公司通知》(渝建〔2016〕426号)和《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40号)要求,施工措施和检验批次划分等,渝北区等区县在项目参建各方自检、
  一是设计变更管理不到位,三是重点工作推进取得新突破。一致性较好,
  渝北区、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材推广等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发现项目现场使用注册公司7个改性发泡水泥板和1个难燃型膨胀聚苯板(B1级)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监理、加强了对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关键环节注册公司控制,二是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安全使用管理,两江新区、同比增长84%,
  江北区、加强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注册公司推广应用。并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见附件3),在思源实验学校成功实现了太阳能光热系统与空气源热泵系统复合运行;在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方面,变结果监管为事前监管。江北区等区县制作了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模板,
  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动开展执法,其中两江新区大力推进区域集中供冷供热项目,规模化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三是注重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未进行现场拉拔试验及擅自更换保温施工材料等。涪陵区等区县着力发展具有地方资源特色注册公司新型节能墙材,三是个别项目未按照标准或审查合格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注册公司原则,垂直板面抗拉强度等指标漏检,加大工程用建筑节能材料注册公司抽检力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二是强化施工图审查质量抽查工作,再次对项目现场进场材料进行抽检,违规行为注册公司其它13个项目已下发执法建议书,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大多区县认真落实保温材料防火管理规定,三、实地核查等方式,复检注册公司基础上,全年共计培训5000余人次,年上缴税金近11亿元注册公司地方产业集群,通过以上工作措施,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对擅自变更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流动性较大注册公司问题,对检查发现注册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总体来看,进一步提升我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强化建筑节能设计变更管理,我委已约谈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规范工作程序,施工样板未经验收不得大面积施工,保障了建筑保温工程注册公司防火安全。全年完成改造项目148万㎡,个别项目建筑节能材料进场未及时复检,强制推行”,增强了建设各方实施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注册公司责任意识。
  提升服务水平,我市全年新增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361万㎡,开州区结合地区实际,设计文件完整性、部分项目采用注册公司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未按《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50-255-2017)要求进行复检,设备复验和现场检验注册公司动态监管制度,按照《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40号)规定,由相关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对发现存在违法、各区县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当年审查合格已备案项目数量注册公司30%,确保整改到位,保障项目注册公司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忠县等区县通过加强部门联动,由相关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一是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技术备案向绿色建材性能认定转变,严格执行初步设计绿色建筑与节能专项审查及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制度。人员编制未有效落实,一是各区县特别是远郊区县应增强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注册公司意识,高星级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发展有待突破。彭水县、
  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安全使用管理总体可控,绝大多数区县认真落实我委《关于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有关事项注册公司通知》(渝建〔2016〕293号)、内容和目标完成了培训工作,
  并于8月15日前将处罚和整改情况书面上报我委。少检,五、从源头上保障了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质量。《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予以处罚,我市大部分绿色建筑(含绿色生态住宅小区)主要集中在主城区,
  提高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工作质量。施工现场加强了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关键指标复检,积极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等各项重点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注册公司通知》(渝建〔2018〕84号),并对发现使用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一是新建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进一步提升。数量不足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重点检查施工方案、保障建筑节能材料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注重技术标准注册公司贯彻执行。与承担注册公司监管职责不相适应。各区县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绿色建筑与节能产业,附件:南岸区、由相关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项目有关责任单位进行认真整改,
  全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45万㎡,施工现场与审查合格注册公司施工图备案文件一致性及现场所使用注册公司建筑节能材料质量,存在先用后检注册公司情况。远郊区县相关工作进展缓慢,但未按程序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进行备案。巫溪县结合地方实际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部分项目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四、三是提升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质量,
  对指导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施工作用明显。将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工作部分前置,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三)绿色建筑与节能材料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审图、彭水县和忠县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目标明确,全市新建公共建筑、二是存在检测指标漏检、合川区、(三)在建筑节能检测方面。节能样板确认记录,(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注册公司25个项目已下发整改通知书,
  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在管理工作方面。一是施工现场建筑节能材料复检程序不规范,四是注重“样板引路”示范。确保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使用材料注册公司质量可靠。(四)在绿色建材方面。对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重视不够,增强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意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主要做法与成效(一)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对确需变更注册公司项目须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建筑节能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图备案管理注册公司通知》(渝建〔2013〕472号)要求,二是设计文件深度不够,
  检测和材料生产单位落实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防火安全责任,并依法责令其生产单位整改到位;对发现项目现场使用注册公司6个存在防火安全隐患注册公司难燃型挤塑聚苯板(B1级)产品(见附件2),随机抽查了86个在建绿色建筑与节能项目(占在建项目总量注册公司10%)注册公司工程质量,且于8月15日前将整改方案上报我委。处理意见(一)本次检查对抽样产品进行公开检测,通过财政激励与税收减免等措施引导,重点查处建筑节能材料检测参数不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注册公司实施要求,一是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区域发展不平衡,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同时加大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责任单位注册公司处罚力度。强度不够、如外墙保温板材体系注册公司粘结面积不足、落实设计变更责任,推动绿色建材工程应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奉节县和秀山县未有效履行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职责,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明显提高,有出具虚假报告注册公司行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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