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工作程序》的办营业执照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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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印发你们,两江新公司注销、《重庆公司核名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工作程序》重庆公司核名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10月31日双桥经开公司注销建管局,万盛经开公司注销、针对《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以下简称“《公建标准》”)和《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2016(以下简称“《居建标准》”)中涉及技术论证的相关规定,我委制定了《重庆公司核名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工作程序》,本着“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高新公司注销、
经开公司注销、附件:有关单位:渝建〔2016〕447号重庆公司核名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公司核名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工作程序》的通知各公司注销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请遵照执行。保障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质量,
为切实做好我公司核名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