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同原?江北鸿恩寺一期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的渝快办app下载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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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可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享受国家及我办营业执照有关经济激励政策。渝建〔2013〕255号重庆办营业执照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授予同原•江北鸿恩寺一期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称号的通知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重庆办营业执照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建设技术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终审,重庆办营业执照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5月8日
根据《重庆办营业执照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的有关规定,经过公示,同意授予同原•江北鸿恩寺一期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注册公司”称号,由你公司开发的同原•江北鸿恩寺一期项目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