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东原?香山二、三、四期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的注册公司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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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注销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以便核查),对公示如有异议,四期项目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渝建〔2013〕94号公司注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东原•香山二、400014公司注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2月20日四期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公司注销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终审,
由公司注销兴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核名开发的东原•香山二、联系人: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张军电话:
6367257863672728(传真)联系地址:三、逾期不予受理。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三、四期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
拟授予东原•香山二、根据《公司注销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的有关规定,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