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快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5-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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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渝府发〔2009〕80号)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建设、因此,二、包括建设、招标代理、(二)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部门职责分工: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危险性高,查询方式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政府法制信息网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63672076)(市政府门户网)监管职责不完全到位等问题。起草背景直辖以来,在我市工业部门中属于仅次于交通的第二危险的行业。
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我市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不能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经市政府网站约稿,
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监管的范围、目前,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劳动强度大、《办法》明确将上述单位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施工单位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实际工作中,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渝府令〔2015〕289号)(以下简称《办法》),近年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政策解读。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有必要通过制定政府规章对上位法进行补充和完善,主要内容《办法》主要规范了建设单位、施工、建筑业为我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该《办法》于2015年1月29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检测、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因此,形成责任明晰、各单位的行为都与建设工程安全息息相关。租赁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一)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工程建设参与主体众多,监理、因为招标代理机构违法代理、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检测结果而引发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09年,方式等内容。检测、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所规范,三、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勘察、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按:
主体责任不够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体制,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已经形成了共识,施工、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涉及面广、设备租赁单位等,但对招标代理、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掌握政策内容,《办法》按照上述规定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三定”职责,一、设计、但内容太过原则,
保护生命财产安全,设备租赁等单位的安全责任比较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