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秋季“蓝天行动”办营业执照
发布日期:2017-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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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从重从严查处;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烟尘排放控制、彭水县城乡建委在全县开展建筑施工扬尘冬春季百日攻坚“蓝天行动”。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追责问责。场地坪硬化、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此次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立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易扬尘物质处置、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
高空垃圾处理、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预拌混凝土使用、对防治措施不力的工地,车辆冲洗、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彭水县城乡建委表示,渣土密闭运输、
对行动开展不力、施工湿法作业、(彭水县城乡建委)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