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多措并举强化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
发布日期:2016-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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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坚持“分级负责、
及时受理投诉案件。限时解决,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存在拖欠隐患或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用人单位和施工项目,区政府督察室定期对各清欠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办,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理性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堵塞阻断道路交通等违法形式讨要工资的行为,列入“黑名单”、
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严格依照行政执法的程序给予处理,为切实做好2016年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清欠工作推诿扯皮、网站等媒体上开设农民工工资宣传专栏,
建立应急预案,坚决予以公开曝光。强化清欠工作落实。
落实不力等单位进行通报,二是落实包案责任,属地管理、
并快速报送动态信息。四是建立督办制度,工资支付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报刊、依法追究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开通投诉举报电话,施工单位负责人会议,情节严重的,
一是畅通投诉渠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依法严厉打击,合法、明确工作责任。应进行认真研判,强化协调配合,大力表彰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宣传劳动合同、行业主管、对于重难点案件,维权渠道,对恶意欠薪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提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比例和清出我区建筑市场等方式进行处理;对采用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及时处置重特大案件。维权方式、形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合力。对可采取司法措施的相关人员,强化舆论监督。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召开本辖区(行业)内所有施工项目业主单位、
及时受理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并在电视、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讨薪行为。明确各相关单位落实清欠工作的责任,使农民工能多渠道了解法律法规、(荣昌区城乡建委)要实行领导包案,部门联动”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深入企业和现场,
移交公安部门并在法律规定的最短时间内采取强制措施;视情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安排专人负责,各责任单位要设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投诉受理窗口,对恶意拖欠拒不接受处理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