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四举措促进房地产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6-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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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4.45亿元,同比增长9.6%。三是降低预售资金首付款监管额度。(潼南区城乡建委)一是政策性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和人防费。同比增长25.1%。根据企业诚信等级、1-7月缓缴1.83亿元。商品房销售89万平方米,信用综合排名在全市前50名的开发企业预售资金首付款实行零监管。四是降低质量保证金监管额度。一年未拖欠的减免50%;两年未拖欠的减免60%;三年未拖欠的免缴,竣工商品房面积74.27万平米,
项目规模降低监管比例。同比增加11.4%。二是减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新开工项目根据金额大小分批次缴纳,零监企业1家。1-7月共减免1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