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建筑施工领域“一岗双责”渝快办
发布日期:2014-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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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村镇科协助各乡镇(街道)搞好农村危旧房改造,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全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进一步加强该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办营业执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将在委领导班子内实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据悉,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相关部门搞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对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具体责任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职责由四部分构成:近日,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笔者从巫溪县城乡建委获悉,“一岗双责”的实施范围包括该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由安管站负责已进入建设管理基本程序的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巫溪县城乡建委)适时组织开展建筑安全检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