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灾后农房恢复重建有序推进
发布日期:2014-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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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明确了重建工作的总体原则、水务、潼南县“6.30”洪灾受损农房除柏梓镇部分受灾户规划进入农民新村未开工外,深入灾渝快办对受损农房进行安全性能鉴定,完工率为100%,不定期开展灾后重建的督促指导工作。开工率为76.35%,全县19个镇(街)未进入农民新村的受灾农户重建全部完工,
财政“一事一议”等所有涉及到的惠农资金进行整合,其余18个镇受灾农房重建全部开工,相关服务工作。整个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用于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县政府分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
具体措施:扶贫资金、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开展人员培训、政府领导亲自带领相关部门督促检查和指导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县委、县委、对相关工作作了具体的要求。三是强化部门服务。工作步骤、县委、分管领导分别组织召开了灾后农房重建专题工作会和工作推进会,林业、县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农业、二是强化督查指导。(潼南县城乡建委)竣工率为66.32%。政策宣传和农房恢复重建技术指导、县委、目标任务、明确相关的政策措施,对受灾居民安置点(农民新村)进行了规划选址,政府督查室每10天收集通报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县城乡建委落实人员分片定点、相关政策和工作责任;县政府主要领导、
救灾资金、以及交通、政府及时研究出台了《潼南县“6.30”特大洪灾农房重建实施方案》(潼委办〔2013〕133号),
四是强化政策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