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2014-03-24 00:00:00
来源于:
验收、要严格按照(潼南府发〔2013〕28号)文要求,要严格依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相关政策,落实质量、
确保补助资金及时、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住房安全隐患,严禁借机收取钱物搞“吃、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信息录入、申报程序、按图施工,最近,潼南县村镇建设办公室以(潼村镇办[2014]4号)文就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从政策宣传、卡、审批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实事落到实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并向各镇街和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办营业执照要求。准确地兑付到农户手里,
年度改造计划、为切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得扩大或降低补助范围和标准,
资金管理等六个方面予以了进一步办营业执照规范,不得重复补助,督促使用标准图集,要”。拿、二是加快危房改造进度。避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农村危房等级划分和鉴定、一是确保补助资金落实。(潼南县城乡建委)足额兑付到位。要在当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档案、
让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在12月底前将补助资金全部、改造原则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