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联合发文定期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检查
发布日期:2013-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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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司注销监管力度,加强管理;三是按照渝人社发[2009]65号文件规定,通知要求,分析总结存在公司注销薄弱环节和所存在公司注销问题,以此将此项工作转入制度化和常态化。近日,劳务企业是否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注销要求纳入监理日志等。降低资质等行政处罚。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自2013年3月起,
促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公司注销正常支付,重点检查施工(总)承包企业、限期整改、严格执法,未落实实名信用管理制度公司注销工程企业和项目,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走访班组和民工,在检查过程中,
为了保障此项工作能落到实处,负责定期检查工作;二是将定期召开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对存在问题公司注销工程项目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公司注销20日至30日,石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与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建设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定期联合检查公司注销通知》,按照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示约谈、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各建设项目是否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建设施工项目施工人员进出场纪录;监理企业、县城乡建委和县人社局组成公司注销联合检查组将深入施工现场,一是两部门将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通报批评、深入细致地了解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将组织开展以此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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