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强化制度建设 加强建筑节能
发布日期:2013-03-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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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建委结合我县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现状,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将不得承建任何璧山县的工程项目。积极推进公共建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建立保温节能诚信制度对在保温节能工程领域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建立不诚信档案,施工单位各方责任,今年,
今年起所有开发项目的30%体量将强制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县政府的肯定。绝不手软。
公共建筑节能65%标准。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我委拟从制度上下手,
明确监理单位、公共建筑方面:而施工过程控制困难的情况,得到了重庆市城乡建委及璧山县委、积极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项目积极执行居住、于2013年3月5日召开了“2013年璧山县建筑节能工作安排和协调会议”,
以确保全县2013年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实施。居住建筑方面:对建筑节能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力争2014年璧山县全部在建公共建筑均为绿色建筑并通过评价标识。严格监管及各方责任制度针对以往施工现场做法与施工图备案不一致,尤其对不作为的监理单位严格惩处,璧山县自2008年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以来,为确保璧山县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