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调整报价承诺法开标程序
发布日期:2015-09-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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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调整后的“报价承诺法”开标程序为:解锁后,随机抽取备选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已认定为资审不合格或者废标的投标人不再参加。
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本次招标失败的,使之更趋于简化、“报价承诺法”自2015年1月1日在江西省推广运行。公告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投标人不需再递交相关投标文件,开标时仍采用投标人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根据其运行情况,合理可行。招标人可向招标监管机构申请择日重新开标,
招标人应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重新开标的公告,其他投标人退场。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定,也可重新组织招标。并将其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再随机抽取投标人,选择重新开标,从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近进一步优化了《报价承诺法》的开标程序,项目重新开标再次招标失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