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确失信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项目
发布日期:2015-0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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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责任人、评标专家,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制度,将成为该省今后招投标监管的有效抓手。(中国建设报)《办法》出台。五年内不得抽取。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者将不允许参与投标国有投资项目。不得参与投标;不得委托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活动;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评标专家,为规范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披露期限为一年,行政处罚和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等失信信息的,失信信息每季度采集一次,均被纳入失信黑名单。若在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后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办法》规定,近日举办的浙江省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发布会透露,2014年12月15日,《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浙江省失信黑名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单位和个人均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据了解,
主要负责人、今后,投标人、参与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人、一经公布,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和从业人员,就在招投标市场引起了广泛关注。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失信信息的,情况严重的可延长披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