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各地动态
【福建】为废弃混凝土拌合物回收定标准
发布日期:2014-10-31 00:00:00
规程明确规定,减水剂掺量应经试验确定。应建立废弃混凝土拌合物回收利用预案和管理制度。自11月30日起执行。在坍落度损失较大时可通过掺入适量减水剂来调整其工作性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批准发布废弃混凝土拌合物回收利用技术规程,回收后用于混凝土工程的废弃混凝土拌合物,
  同时,(福建住建厅门户网)预拌混凝土企业应配备废弃混凝土拌合物回收利用的设备设施,在调整工作性能时严禁加水,回收利用应在厂区内进行。规程还特别明确,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渝中区大坪莲花国际商业1-85(永辉超市楼下)
Add:重庆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