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设工程推行报价承诺法评标
发布日期:2014-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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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改将《评标办法》原文中的“要约合理低价”均修改为“要约价”。且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要约价以及综合单价的组成,对技术、投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报价承诺法:
通知明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据悉,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通用技术工程招标项目,(中国建设报)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确定要约价,
要约价应当等于或者小于招标控制价(有最高限价规定的,决定对《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以下简称《评标办法》)中有关承诺报价内容及“报价承诺法”进行修改,应当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
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做出响应要约价的承诺报价。将《评标办法》第四条第三项修改为:招标人在合格的承诺报价中随机产生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排序)人。不得低于工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