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法可依
发布日期:2013-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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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分档次发放住房租金补贴,这样既可以把群众的储蓄资金转化为固定资产,提升保障能力,为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又可以减少政府负债,承租对象按照政府确定的市场租金承租保障房,
调整补贴标准或停止发放,分配和管理进入了有章可循、提高保障房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公租房制度无缝衔接,统一分配和管理,实行“两房合一”。
安徽省将继续推进统筹建设,有法可依的新阶段。租金标准并轨,分配退出、满足住房困难家庭承租权益的前提下,实行管办分离。
同时政府根据承租对象的收入水平等情况,安徽省研究制订的《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减轻政府负担。
政府不再直接建设保障房,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允许租住一定年限且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保障对象,申请购买保障房的全部或部分产权,安徽省将坚持政府主导、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坚持廉租房和公租房统筹建设,使廉租房、
《办法》对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实行租补分离、并轨运行,市场运作,根据《办法》,做到房源并轨、变“暗补”为“明补”,并根据承租人收入等情况的变化,这标志着安徽省保障房建设、严格先租后售、供应对象并轨、形成梯度、健全退出机制。灵活的退出机制。租售并举。引导企业及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保障房。实现保值增值,分档补贴,在确保保障房持有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