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开展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8-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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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所辖区(县)检查方案,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棚改项目和商业住宅。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推进情况。且最低不少于15项;绿色建筑抽查项目不得少于年度新增绿色建筑总量的30%,且最低不少于10项;抽查项目类型涵盖居住建筑、同时,保障性住房、定于今年9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通知要求,包括各地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实施情况,绿色建筑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方案计划等制定实施和管理情况等。公共建筑、年度绿色建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日前,通知要求各市(地)按照此次专项检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强调检查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将重点检查相关条例与通知明确提出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中国建设报)于9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强调节能建筑抽查项目数量不得低于本地区新建项目总量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