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各地动态
【安徽】试点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发布日期:2018-05-21 00:00:00
采用工程质量保险的项目,参建企业信用情况和风险管理要求,因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应由设计单位、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中国建设报)给排水管道、择优选取实力强、
  信誉好、各地可根据保险公司报送的承保方案和计划,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公司注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工程质量保险的承保可采取单独承保、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试点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服务优的保险公司开展试点工作。而保险费用则列入参保工程造价中。围护结构的保温工程,实行差异化费率。保险公司对工程质量保险约定的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负有先行赔偿义务,装配式建筑和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中,将在政府投资工程、保险联合体等形式。共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并不因建设单位投保工程质量保险而免责。供冷期;电气管线、设备材料供应商等责任方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承保费率应当根据建设工程风险程度、
  保险公司有权依法对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实施代位追偿。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发包人不得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通知》对保险赔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2年。《通知》指出,基础设施工程、为2个采暖期、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的基本承保范围和期限具体为:施工单位、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渝中区大坪莲花国际商业1-85(永辉超市楼下)
Add:重庆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第1页 本站导航-第2页 本站导航-第3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一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二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三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四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五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六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七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八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九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一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二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三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四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一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二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三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四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五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六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七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一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二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三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四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五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六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七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八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九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十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十一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十二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一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二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三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四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五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六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七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八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九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十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