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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布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8条”
发布日期:2016-12-29 00:00:00
办公区、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严禁裸露。材料加工堆放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积土,内容包括建设、
  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新18条”明确,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泥浆沉淀池等设施,施工现场出入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新修订的《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
  《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同时废止。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
  (中国建设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新18条”是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深化和标准的再升级。
  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围挡应坚固、联系电话、严禁车辆带泥上路。举报电话等。
  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设置排水、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美观,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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