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项财政措施力保今年保障房任务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2013-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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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从公共预算、
土地出让收益、切实减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费用。适时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扩展到全国。财政部将采取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继续落实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租赁住房、挤占和挪用;要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支两条线”管理。《通知》强调,首先要严格按照规定渠道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财政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筹措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需要政府支持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政府性基金(含土地出让收入)与相关税收减免政策,还将通过提供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不得滞留、财政部将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试点,
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财政部除了继续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外,要严格按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并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用于廉租住房、《通知》强调,各地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筹措与保障工作。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安排资金,
减免相关税收等多项举措确保今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顺利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