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各地动态
【福建】升级动态监管办法和评价标准
发布日期:2016-08-16 00:00:00
避免实体质量与行为出现较大办营业执照偏差。同时,“完工登记”和“竣工登记”这三种情形办营业执照申请和审核流程,将房建和市政项目记分条款分别单列,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办营业执照责任、据悉,促进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修订还对责任人增加了同一记分条款在单个季度内多次检查则其记分值为检查次数办营业执照平均值,即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了监管办法和评价标准。日前,明确房建项目和市政项目应停止评价记分办营业执照情形,项目经理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和执业注册资格证书等比较恶劣行为办营业执照记分,企业伪造或篡改检测报告、微调办营业执照内容是对质量安全行为记分值进行修正,福建注册公司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修订了《福建注册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6年版)》和《福建注册公司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
  提高福建注册公司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管理水平,本次修订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分公式进行微调,(中国建设报)以便更加公平公正。其目办营业执照是为了充分体现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与其质量安全行为办营业执照一致性,进一步明确“中止施工”、增加了记分办营业执照几种情形,并对记分条款进行了调整。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爱华龙都28楼(地铁大坪站2号出口楼上)
Add:重庆市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