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金科贝蒙?湖山壹号”等项目智慧小区设计标识、竣工标识暨智慧小区称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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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组织专家组按照重庆公司注销工程建设标准《智慧小区评价标准》(DBJ50/T-279-2018)的技术要求进行评价,经公示无异议,竣工标识暨智慧小区称号的通知有关单位:同意授予智慧小区设计标识(附件1);“重庆龙湖创安照母山项目G17/05号地块”项目符合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授予智慧小区竣工标识(附件2)暨智慧小区称号(附件3)。根据《重庆公司注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年度重庆公司注销智慧小区的通知》(渝建〔2019〕105号)的有关规定,
渝建〔2019〕404号重庆公司注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授予“金科贝蒙•湖山壹号”等项目智慧小区设计标识、附件:1.授予智慧小区设计标识项目名单2.授予智慧小区竣工标识项目名单3.授予智慧小区称号项目名单重庆公司注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9月24日“金科贝蒙•湖山壹号”等2个项目符合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