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科云玺台一、二期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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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逾期不予受理。现予以公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和《重庆公司核名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等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联系人: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经评价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6367257863670808(传真)联系地址: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叶强电话: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二期等5个项目(详见附件)达到了国家和重庆公司核名相应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要求,拟授予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重庆公司核名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7月4日拟授予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对应等级重庆公司核名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重庆公司核名渝中公司注销长江一路58号附件:重庆公司核名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金科云玺台一、二期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
金科云玺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