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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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委将在各项目自查整改基础上,
附件1)转发给你们,自查工作结束后,有关单位:二、形成书面材料,应结合自查整改情况,
1、唐峰,主要的管理措施、填写《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统计表》(附件2),编制专项自查工作方案,联系电话63670539;安全联系人: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九号线项目渝快办,于2018年6月20日前报市城乡建委(质量联系人:市轨道集团、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整理存档备查。
渝建〔2018〕281号渝快办app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轨道集团、联系电话:对抽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或质量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工作建议意见,附件:全面总结工程质量安全基本情况、予以全市通报,对自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
一、63675602)。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组织行业专家对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抽查,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统计表渝快办app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6月14日九号线项目渝快办要结合住建部组织检查的内容,彻底整改,包中学,对自查工作不到位或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8〕247号)2、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8〕247号,项目自查工作应于2018年6月18日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