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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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公司注销县(自治县)提前谋划,两江新公司注销、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公司核名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万盛经开公司注销建设局:渝建〔2017〕169号重庆公司核名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公司核名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公司注销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公司核名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重庆公司核名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4月12日附件:我委将启动“生态修复城公司核名修补”示范项目建设,2017年,请遵照执行。
现转发给你们,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