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万科凤天路项目四期”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公示的办营业执照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5 00:00:00
来源于:
6367290863603771(传真)地址: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组织验收评估,提供必要办营业执照证明材料。现予以公示。
渝建〔2016〕564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万科凤天路项目四期”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公示办营业执照通知有关单位:市城乡建委科教处唐绍伟电话:40001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12月30日
由重庆万卓置业有限公司申报办营业执照“万科凤天路项目四期”项目达到了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办营业执照要求,根据《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渝建〔2015〕371号)办营业执照有关规定,并留下联系方式,经自愿申报,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拟授予其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称号,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