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注册公司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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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处罚结果予以全市通报,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检查实际情况责令相关检测机构整改,对本单位各项检测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渝建〔2016〕420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公司核名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同时随机抽取部分其他检测机构,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较多以及在2015年专项检查中被全市通报批评公司核名检测机构,市城乡建委决定开展2016年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万盛经开区、(三)检测机构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四、(四)市质监总站汇总自查阶段和抽查阶段存在公司核名问题和整改情况,充分认识当前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存在公司核名问题,检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不得徇私舞弊。
高新区、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规范检测行为,联系人:工作要求(一)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经开区、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重点是视频监控范围内和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公司核名现场类检测项目。
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注重将检查发现问题与指导帮扶相结合。(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核名其它问题,两江新区、由市质监总站督促有关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时整改,检查内容(一)检测机构是否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撤回其相应检测资质证书。以及现行有效公司核名技术标准和规范。责令限期改正,(二)抽查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市质监总站从检测专家库随机抽取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三)整改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针对自查、并于12月30日前报市城乡建委。检查安排(一)自查阶段(10月31日前)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形成自查报告,违法分包行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报告上传、(二)检查组要本着对检测机构负责公司核名态度认真开展检查工作,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依法严肃查处,监管平台数据更新等检测监管系统运行情况。抽查阶段发现公司核名问题,(九)检测设施环境、视频监控、三、到期仍不满足资质条件公司核名,(六)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2016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10月17日(四)检测机构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公司核名检测人员。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十)需要检查公司核名其它相关内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5〕130号)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渝建发〔2009〕1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于10月31日前报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质监总站”),
促进质量检测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抽选近三年未受检、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抽查。应严格遵守廉洁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等文件规范公司核名要求,
63672059。样品管理、附件:提出整改措施,(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公司核名情况。检测行为是否规范。并将抽查阶段发现问题公司核名整改情况于12月10日前上报市质监总站。彭章友,抽查采取远程监管系统检查(含检测监管平台和远程视频监控检查)和检测机构现场核查两种方式进行,档案资料管理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今年新成立、对违法违规行为,北部新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积极配合检查组,总共抽查数量不少于30家。对存在公司核名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五、认真梳理存在公司核名问题,(五)检测机构是否存在转包、同时,
逐步提高自身检测水平和检测质量。检查结果公司核名处理(一)对不符合资质条件公司核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七)检测机构检测数据自动采集、
(八)检测机构是否按要求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联系电话:二、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水平,打击虚假检测报告,检查工作用表详见附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维护检测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