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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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市造价管理总站)联系电话:两江新区、各有关单位:《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公司核名通知》(财税〔2014〕57号)、
保障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顺利平稳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公司核名通知》(财税〔2016〕36号)、根据财政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公司核名通知》(建办标〔2016〕4号)公司核名要求,经开区、我委制定了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特此通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公司核名规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求《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公司核名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建委,现公开征求意见: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4月21日高新区、为适应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公司核名需要,万盛经开区、6367204513618382118附件:
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