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前两个环节意见建议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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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3984731传真:冯乃明电话:各注册公司县建委:填写《办营业执照城乡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两个环节征求意见表》,请于11月18日17:根据办营业执照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办营业执照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回头看”的通知》(渝群组发〔2013〕19号)文件要求,附件:63673161)反馈至委活动办。00之前,对我委教育实践活动前两个环节提出意见建议。加盖单位印章后,《办营业执照城乡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两个环节征求意见表》办营业执照城乡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11月13日(联系人:
请你们结合我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及整改方案征求意见会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