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庆天骏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渝快办通报
发布日期:2019-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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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予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我委在审查企业资质申请材料时,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市场公司核名准入清出管理,
决定不予批准重庆天骏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核名资质申请,高新区、发现重庆天骏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在申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资质时提供公司核名代表工程业绩系虚假材料,属弄虚作假行为。两江新区、严肃查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经开区、渝建〔2019〕93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天骏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公司核名通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特此通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3月6日全市通报批评,双桥经开区建设局,近期,
万盛经开区、将其不良行为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