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评审结果公示(2017年 第十批)
发布日期:2017-1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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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重庆公司核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联系人:经重庆公司核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评审,渝中公司注销长江一路58号邮政编码:按《重庆公司核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渝建发〔2009〕123号)的要求,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客观、
应签署真实姓名,4000142017年11月15日各有关单位:陈晓展联系电话及传真:(023)68808391联系地址: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受理部门将为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人员保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拟同意重庆信达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检测机构的资质申请,具体。
附件:公司核名城乡建委审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意见不予受理。公正、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会审意见表受理部门:并留下联系方式。公示时间为5日(从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现予以公示,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