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泽胜温泉城商住四期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设计标识和江鸿?枫侨郡二期二标段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的办营业执照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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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根据《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管理办法》(渝建发〔2015〕66号)公司核名有关规定,由重庆江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公司核名江鸿·枫侨郡二期二标段(75385.09m2)项目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拟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设计标识,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泽胜温泉城商住四期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设计标识和江鸿·枫侨郡二期二标段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公司核名通知有关单位: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程》(DBJ/T50-039-2007)公司核名技术要求进行终审,
023-63672578)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规程》(DBJ50/T-039-2015)公司核名技术要求进行评审,由重庆泽胜投资集团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公司核名泽胜温泉城商住四期(501970.34m2)项目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根据《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公司核名有关规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12月12日(联系人:以便核查),赵本坤电话: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逾期不予受理。现予以公示,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