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领域清欠不良行为的渝快办通报(2016年第三批)
发布日期:2016-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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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建设局,附件: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的原则,纳入清欠不良行为记录责任主体名单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7月12日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要认真履行职责,现对注册办营业执照达康建筑工程办营业执照等10家企业及黄国发等2名个人在开发或承接我市建设工程项目中,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领域清欠维稳工作,渝建〔2016〕279号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领域清欠不良行为的通报(2016年第三批)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
经开区、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引发集访讨薪的不良行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杜绝类似拖欠问题的发生。全力维护我市和谐稳定。高新区、有关单位:将其纳入清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加大对不落实清欠维稳主体责任的企业及个人的惩戒力度,并在“注册办营业执照建设工程信息网”予以公布,进一步加大清欠维稳隐患排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两江新区、
公布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