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八号)》(公示稿)和《重庆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公告(第二号)》(公示稿)的公司核名公示
发布日期:2015-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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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委科教处沈李智联系电话:
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
023-63862949023-63603771(传真)附件: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八号)》(公示稿)2.《重庆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公告(第二号)》(公示稿)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11月3日形成了《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如有异议,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见附件2),和《重庆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公告(第二号)》(公示稿,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意见不予受理。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八号)》(公示稿,须签署真实姓名。联系人:1.《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征求意见及专家论证,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们经征集建议案、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重庆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渝建发〔2010〕65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