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清欠不良行为的渝快办通报
发布日期:2015-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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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部分民工于12月中旬聚集讨薪。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积极配合。各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渝建〔2015〕16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清欠不良行为注册公司通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特别在岁末年初注册公司重要时段,目前,
经开区、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接江北机场东区扩建T3A航站楼工程劳务分包期间,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已对该公司启动了“恶意欠薪罪”处置程序。并抄送四川公司核名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要认真履行职责,拖欠民工工资达1000余万元,杜绝类似拖欠不良行为注册公司发生。进一步加大清欠维稳隐患排查及违法违规行为注册公司查处力度。分包企业或劳务公司负直接责任”注册公司原则,在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置过程中,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1月19日切实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决定对该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重庆市劳动监察总队已对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北部新区、鉴于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注册公司拖欠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研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予以公布,高新区、两江新区、在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已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其劳务款注册公司情况下,万盛经开区规建局,2014年12月,有关单位:挪用劳务款、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总承包企业负总责,3年内不予受理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入渝备案登记申请。并将相关情况移送江北机场公安分局,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列入清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