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在北碚区施家梁镇建设预拌商品砂浆生产项目的渝快办app批复
发布日期:2014-0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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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应依法办理立项、并正式投入生产。你司应持有关资料向市城乡建委申请预拌商品砂浆生产供应能力认定,土地、环保、规划、渝建〔2014〕41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同意在北碚区施家梁镇建设预拌商品砂浆生产项目的批复重庆永莲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注销:
二、本批复自动失效。并将建设方案(含专项试验室)报市城乡建委,
方可开展生产项目的建设工作。通过我委组织的专家论证后,根据有关规定,你司《关于在施家梁镇拟改建年产8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备案的请示》收悉。你司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三、否则,四、生产项目建成后,建设等有关手续,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1月26日现批复如下:取得能力认定证书后方可生产供应预拌商品砂浆。同意你司在北碚区施家梁镇建设预拌商品砂浆生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