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注册公司海关公告2013年9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3-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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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12041012开户行:此次改革涉及缴交进口货物滞报金的银行账户发生变更,请各报关企业自2013年6月1日起,原行政事业性收费专户(账号:中国银行西湖路支行二、公司核名海关2013年5月20日一、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账户名:500111030018010012359)从2013年5月25日起停止企业缴款,将进口货物滞报金款项按要求缴入变更后的非税收入银行专户(如下)。请各报关企业缴款时务必在银行交款凭证的备注栏中单独列明该笔滞报金对应的18位报关单编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核名海关账号: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各报关企业:海关系统正式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