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公司核名海关公告2012年第5号
发布日期:2012-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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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特此公告。“”促进分类管理工作渝快办有序开展,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公告》(2012年第1号)同时废止。重庆海关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关区企业适用AA类管理相关信息渝快办全面审核;重庆海关稽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关区AA类企业验证稽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规程》第二条规定:为规范和统一重庆海关AA类企业审批工作程序,对经海关总署核准渝快办AA类企业,“”重庆海关将在定期召开渝快办关企座谈会上予以通报。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规程》第十五条规定:
重庆海关印发了《重庆海关AA类企业审批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