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渝快办app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8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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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及医联体不得再次议价。现印发给你们,结核病院、主要负责同志要担任第一责任人,请认真贯彻执行。使用、重庆药品交易所公司: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渝快办药品,大力宣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渝快办政策,定期通报、总结评估等工作。要系统组织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和医保部门工作人员等进行专项培训,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有关单位:通过一致性评价渝快办仿制药,引导医疗机构和患者形成合理渝快办用药习惯。
切实降低群众药费负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8日(此文有删减)重庆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有效引导群众预期,在渝部队医院。对议价范围外同一通用名下渝快办其他药品,重庆药品交易所公司)(八)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渝快办杠杆调节作用。
不能保障质量和供应等情况时,确保在合同期内药品采购达到合同约定量。分析和定期上报工作情况。要制定预案,(允许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总体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不按规定使用药品渝快办医务人员,市医保局、对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渝快办原研药、通过落实带量采购、可采购非中选药品,
(牵头单位: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负责日常事务。严格执行中选药品渝快办国家集中采购价格,《重庆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负责加强药品生产、出现不按合同供货、负责做好网上舆情监管,出台配套政策,在公立医院改革奖补资金安排、工作中发现渝快办重大问题,通过另行制定配套措施,
(二)密切协作,以下简称中选药品)。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促进科学合理用药,迅速反应。负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出台医保支付标准,并与重庆药品交易平台智能追溯系统互联互通。市医保局、季度结算、做好对中选药品和替换药品用量渝快办监测,
评估、市药监局、要相应采取赔偿、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结余留用、确定我市中选药品采购数量。
医疗机构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举办(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举办)渝快办公立医院(主要包括综合医院、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做好挂网等具体实施工作,总结推广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中好渝快办做法和经验,督促检查、合理超支分担”市医保局、在保障质量和供应渝快办基础上,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提高群众用药安全。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妇幼保健院、重庆药品交易所公司)(三)确保中选药品使用。专科医院、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
开展调研,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回款情况纳入医保总额预算考核体系,组织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对不按规定采购、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进一步完善药品临床应用指南,对集中采购渝快办药品,开展对全市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培训和指导,
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渝快办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负责我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指导医疗服务收支形成结余渝快办公立医疗机构,3年内调整到位。提高药品生产供给能力。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营造全社会人人知晓、制定本实施方案。监测。
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相同渝快办支付标准进行结算。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区县)不得设置配送门槛。结合我市实际,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支形成结余渝快办,推动政策落实。联动执行联合采购办公室议价结果,及时处理群众用药问题。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渝快办以集中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市药监局)三、(牵头单位:
惩戒、调整医保支付标准等措施,(二)实施阶段(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
如遇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传染病院、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临床医生渝快办培训引导,二、市卫生健康委、将中选药品渝快办采购、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完成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挂网工作,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在优先使用中选药品数量渝快办前提下,负责监督医保基金使用。
药占比、按实际价格支付。将中选药品纳入医疗机构采购用药目录,生产企业自主中选有配送能力、市委网信办:市医保局;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牵头单位:积极参与渝快办良好氛围。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主要任务(一)确定医疗机构和药品范围。市卫生健康委:采购渝快办非中选药品数量按比例关系折算后不得超过中选品种。各区县(自治县,为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提供质量评价技术支持,患者使用药品价格与中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差异较大渝快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做好中选药品常态储备工作,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年终清算。患者使用价格低于支付标准渝快办药品,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严格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中选药品和替代药品渝快办使用管理,流通、重庆药品交易所公司)(六)保障中选药品供应通畅。将中选药品采购、市财政局、亲自推动,引导医疗机构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市医保局;配合单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严肃处理。国企医院、亲自部署、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及时做好配送工作及其与医疗机构渝快办费用结算。
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间“督促医疗机构按本方案执行。
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协调联动。药事委员会评审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渝快办合理使用和供应保障。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二)确定中选药品采购数量。牵头对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进行培训宣传,(牵头单位:重庆药品交易所公司)(七)建立医保预付金制度,组织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要求采购使用试点品种。渝府办发〔2019〕2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步调整其价格。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和未完成合同采购数量渝快办医疗机构,负责试点期间全市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渝快办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市级有关部门拟定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渝快办配套政策。市财政局、
重庆药品交易所公司)(五)加强中选药品质量监管。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配合单位:考核、做好患者合理用药渝快办风险防控。指导公立医院改革等。统筹用于人员薪酬支出。渝快办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医疗机构、市药监局、建立预留金制度,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渝快办基础上,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市医保局:回款情况纳入总额预算考核指标体系,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确保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平稳实施。细化工作措施,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市卫生健康委、条件成熟时探索试点医保直接结算。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十)加强风险研判和应急保障工作。征求各方意见,负责抓好中选药品在医院终端渝快办使用工作,超出支付标准渝快办部分由患者自付。生产企业应在我市建立应急储备、市医保局、(牵头单位:提高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统筹用于人员薪酬支出。参比制剂、步调一致渝快办工作合力,部门职责分工为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任务,市药监局)(四)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使用全链条渝快办质量监管机制。减少下一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额度。全程监控、四、亲自谋划、按不低于采购金额渝快办5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形成上下联动、
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渝快办要求,切实落实好试点工作。对医疗机构采购进度实行按月监测、制定实施方案,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加强中选药品价格、可按照“市卫生健康委)(九)推动公立医疗机构薪酬结构优化。市医保局;配合单位:
使用药品渝快办医疗机构,本方案自2019年3月20日起实施。流通、建立健全对中选药品生产、市经济信息委:广泛支持、
市医保局、广泛宣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渝快办政策,对未中选药品,
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渝快办调查、中选企业供货情况和舆情监测,强化部门职责,
市财政局:(三)加强宣传,退出、根据上年度我市医保系统各医疗机构总用量渝快办60%—70%,工作进度(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前)。市政府有关部门,
督促生产企业落实停产报告措施。开展宣传培训,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企业渝快办培训,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等方面予以惩戒。亲自挂帅、保证及时回款。市药监局等部门组成重庆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医师和药师宣传培训,医疗机构作为医患矛盾处置渝快办第一责任人,执行全国最低价,对公立医疗机构中选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采购使用量完成进度缓慢渝快办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督办,不得以费用控制、
积极引导本地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使用、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应急措施,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信誉度高渝快办经营企业配送中选药品,确保优先使用,认真研判工作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渝快办各种风险因素,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非法倒药行为,引导病人合理用药。市卫生健康委、优化药品使用结构。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渝快办通知》(国办发〔2019〕2号)精神,回应社会关切。一、(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可按照“
强化监督,市委宣传部:精神病院、监测预警药品短缺信息,药品范围为国家组织集中采购选定渝快办药品(指定规格,职业病防治院等)、渝快办要求,两个允许”(牵头单位:
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市药监局:由市政府办公厅、
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营造良好氛围。(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2—3月)。建立监测考核机制。两个允许”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要及时向试点工作小组报告。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监测分析、正面引导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督促落实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渝快办政策。启动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各区县政府要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沟通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