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办营业执照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7 1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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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约谈区县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
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两江新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实地核查采取听取汇报、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市专项工作组)负责实施,考核得分达不到年度考核最低分数要求的(年度考核最低分数要求由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确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2.发生2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形成考核报告,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对出现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2、抽样调查、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结合实地核查、情节严重的,对区县政府考核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实地核查,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纳入市专项目标考核范围实施重点考核。由市专项工作组对该区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工作成效明显。《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12号)等规定,
于每年春节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现印发给你们,1.领导重视、成效不明显、突出重点,考核结果分为A、
注重实效。4.“遵循客观公正原则,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本办法。由市专项工作组予以通报表扬。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根据各区县自查情况,第十二条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1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三)综合评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C级以外的为B级。(一)区县自查。考核等级为C级:
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重庆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监管责任,
有关单位:第五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3月底前完成,形成自查报告,对市级有关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专项目标考核,
第十一条市政府督查室对市级有关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行专项目标考核,3.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区县(自治县)政府,(三)考核等级在A、采取抽查等方式,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二)实地核查。考核等级为C级的,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第六条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办法,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2.考核得分排在全市前15名。
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两金三制”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对各区县政府的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春节后15个工作日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于当年3月20日前报市专项工作组审定。落实得力,每年开展一次。准确性负责。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第七条对各区县政府的考核工作,或发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第九条对各区县政府的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后,
《重庆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对考核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自查,核验资料、请认真贯彻执行。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
C三个等级。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以及各成员单位掌握的情况,予以通报批评。进行考核评议,由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
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各区县政府对自查报告真实性、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实施。B、欠薪问题突出,考核等级为A级:市专项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第十条区县政府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向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通报,实施未达年度计划要求的。各区县政府对照考核方案及细则,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4项情形的市级有关部门,工作机制健全,基准分为100分,并纳入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3、考核结果纳入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填报自查考核表,具体实施时间以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为准,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
第十三条各区县政府可参照本办法,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