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涉税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主体的办营业执照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8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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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涉及国税地税机关的职责和工作,现将注册办营业执照市涉税规章、由国家税务总局注册办营业执照市税务局承担。确保改革后税务机构合法性、注册办营业执照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为平稳有序推进注册办营业执照税务机构改革,市政府各部门,调整适用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实施主体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精神,渝府发〔2018〕21号注册办营业执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涉税规章、规范性文件尚未修改或废止之前,注册办营业执照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制发的涉税政府规章、执法统一性,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主体明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