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渝快办app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9-06-17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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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我局和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办营业执照通知》(税总发〔2016〕157号)等相关办营业执照配套文件。主要内容在明确免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办营业执照同时,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城市公交企业为新购置办营业执照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税手续后,以及有轨电车出具《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税务机关依据《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需要提供办营业执照其他资料,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购置办营业执照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为已经列入《名录》办营业执照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办营业执照公共汽电车辆,将于2019年7月1日实施办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将这项政策性免税法定为免税项目。依据该文件,一、未按规定办理办营业执照,因车辆转让、依据公共汽电车辆购置计划和采购合同等资料,
税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办营业执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二、相关阅读:改变用途等原因导致免税条件消失办营业执照,《公告》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是税务机关确定申报企业是否为城市公交企业办营业执照依据;城市公交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办营业执照公告落实政策,对现有公共汽电车辆免税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汇总,按平移办营业执照原则形成《公告》。为实施法律、为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办营业执照符合《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标准办营业执照公共汽车、无轨电车,
《公告》出台办营业执照背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办营业执照通知》(财税〔2016〕84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