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庆市大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及邱勤等12名个人清欠不良行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3-25 16:39:00
来源于:http://zfcxjw.cq.gov.cn/xygl/zlaq/zlaqdt/2016-04-25-8415571.html
渝建〔2016〕133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重庆市大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及邱勤等12名个人
清欠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规建局,有关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重庆市大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未认真履行清欠维稳主体责任,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引发了民工集访讨薪,其中邱勤等12名个人采取堵路、围堵办公场地等过激方式讨薪聚众讨薪,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清欠维稳工作,加大对不落实清欠维稳主体责任企业及不法讨薪个人的惩戒力度,市城乡建委决定对上述10家企业及12名个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纳入清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予以公布。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为一年。
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的原则,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杜绝类似拖欠不良行为的发生。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清欠维稳隐患排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维护我市建筑业的和谐稳定。
特此通报。
附件:
清欠不良行为责任主体名单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