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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组织领导,保障法工商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工商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局法工商建设工作,每年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对各项工作开展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价。
二、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增干部群众的民主法观念。一是在全局开展了法制宣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了法、行政法、经济法以及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了牢固的法制观念,增了遵纪守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提高了中层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管理、决策能力。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和执法考核制,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的水平,通过法制学习和培训活动,推进法工商建设进程。
三、加基层法制建设。一是要求各工商所按照市局《法制员制度》全面配备法制员,不断加基层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二是为适应工商所职能转变需要,明确法制员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法制员工作规则,切实发挥法制员的监督作用,夯实全市工商系统基层法制建设基础。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干部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法制员的政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基层法制工作水平。
四、深入推进行政指导。一是制定和完善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采取建议、辅导、提示、告诫、示范、公示以及其他非制行政管理方式实施行政指导。二是在梳理监管职责、服务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指导工作规则,确定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领域和方式。三是完善与行政指导方式相适应的程序规定、格式文书、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对行政指导的监督、激励、考核和风险防控等制度。(万盛经开区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