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信息被错误录入,纠错不该这么难
发布日期:2019-12-03 10:23:09
来源于:http://news.cyol.com/app/2019-12/03/content_18263370.htm
近日,据红星新闻报道,两个多月前,四川乐山的杜鹏准备应聘一份保安工作,前往当地开具“无罪记录证明”时发现,他7年前竟在广安华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取保候审”,但他事实上从未去过广安华蓥。此后,满头雾水的他通过乐山当地和华蓥方联系,对方承认该信息有误,他要求撤销错误的“罪记录”,却等待了近两个月迟迟未果。在这期间,杜鹏因此两次求职受阻,因担心给女儿今后的升学就业带来影响,自己陷入度焦虑之中。然而,他没能等到那份还自己清白的一纸“证明”——就在他准备亲自前往广安交涉此事的前一天,突然离开了人世。
从没去过400多公里外的华蓥却被当地无端录入了一个“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取保候审”的罪纪录,这样的现象本就匪夷所思。按理说,错误被发现后,涉事就该尽快撤销,还当事人一个公道,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然而在承诺的撤销期限外却依然一拖再拖,这毫无疑问是错上加错。如今,直到无故“蒙冤”的杜鹏已经去世,错误录入的罪记录才被撤销,但这并未为这起荒唐事件划上句号。
较之于目前的意外后果,此事让旁观者后怕的是,如果不是杜鹏因为求职去办理无罪纪录证明,可能永远不知道自己身上有一份罪记录。而不是意外被揭露,公安机关的录入错误也可能永远不能被发现和纠偏。乃至于,若不是当事人意外去世,这份罪记录的撤销又到底还要被拖多久?
涉事公安机关此前的说辞是,“系统数据需要省一级进行删除,已经向上级发出了申请,建议耐心观察”。纪录删除需要申请,这个按程序可以理解,但是,既然已经明知是错,且已经影响到当事人的求职,难道就不应该事办?一句“建议耐心观察”,近乎冷。而纠错的效率到底是以错误方的要求为准,还是以被影响者的要求为准?
更让人诧异的是,在一份录音文件中,乐山市中区高新领导提到,如今广安方说乐山这边没有发公函,如果乐山发了函就是广安那边的责任,没发函就是乐山这边的责任。言下之意,事件发展到此一阶段,当地有关方面还在试图拿“公函”的问题推卸责任。此一做法,或许与此前撤销纪录的“一拖再拖”互为呼应,让人不得不怀疑有关方面纠错的诚意。
到目前这一步,除了需要当地上级机关,对错误罪记录的被拖延撤销和杜鹏意外去世之间的关系作权威界定,并据此追究相关方面的责任,也更应进一步深挖,初的录入错误到底是何以发生的?正如杜鹏家人的疑问:当初这个案子到底是如何立案的?取保后7年未结案符合规定吗?抑或根本就是无中生有的“案”?
而出个案来看,类似的罪记录录入错误问题时有发生,但绝大多数都是被“意外”才得以发现。(任然)